一、為增進服務及管理需求,自113年4月1日起修正基福山生命園區商品服務收費表。二、依《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》規定,得自管理費中支應者,僅「維護設施安全整潔」、「舉辦祭祀活動」、「內部行政管理之支出」,在此宣達週知:藝術面板、家徽、植栽及銅雕等均不在前開範圍內。三、本公司商品採現況交付,如需維新外觀則依服務收費表支付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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